投诉内容 | |
投诉标题: | 100元因一半真钞一半假钞被没收合规吗? |
投诉类型: | 投诉 |
投诉时间: | 2015/8/7 10:44:26 |
投诉内容: | 2015年6月29日下午16:30-16:45在沿江路的阳江农商行办理存款4万元,其中有一张100元被告知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需没收。但是这张100元是我自己通过合法的途径挣回来的,银行不应该因此没收,或者应该把真的一半还给我。我想咨询银行这种是否合规? 卡号:62***************66 |
处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单位: | 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回复时间: | 2015/8/7 11:01:36 |
回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因此,对于在存款发现的假币,本行是按规定予以收缴,并出具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请客户理解和支持。 | 请输入知情密码查看投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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