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 |
投诉标题: | 不按时不按保险合同理赔 |
投诉类型: | 投诉 |
投诉时间: | 2016/3/21 16:55:58 |
投诉内容: | 本人驾驶车牌号粤QGH319的小轿车参加当天15时在阳西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召开的均衡县检查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16:30左右在阳西至上洋X605石桥管理区路段与手扶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上洋卫生院派出救护车到场接到卫生院抢救。20点54分转到阳西县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室,医院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颧骨弓、双侧框内外侧壁、额窦前壁骨折;双侧筛窦积血;双侧额部头皮下血肿及积气;双侧颧部、眼睑挫伤;唇部裂伤等。2015年11月6日转到外二科普通病房,继续接受治疗。2015年12月15日出院,共住院48日。 在事发当时,学校同事向保险公司报案。但直到现在都没有理赔人员面对面谈妥理赔事宜。本人曾12次亲自到阳西分公司或打电话到阳江公司询问,阳江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手机18318990403)态度恶劣,把本人的手机号码加入黑名单,至今还未理赔。 本次事故本人全责,本车购买了50000元司机座位险,但理赔人员不按保险合同理赔。请领导主持公道,谢谢! |
处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
回复时间: | 2016/4/11 9:55:07 |
回复内容: | 我司与投诉人面谈解释,之前因调解人是孕妇不方便坐车,未能与其面谈,我司表示歉意。同时,投诉人同意我司扣减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及社保已赔付部分后,进行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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