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 |
投诉标题: | 擅自使用客户身份证签订租赁合同 |
投诉类型: | 投诉 |
投诉时间: | 2018/5/29 10:54:47 |
投诉内容: | 本人2018年5月17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春市春城街道拥军路永福楼红旗营业处)办理银行卡,期间该行工作人员未经我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我身份证及银行卡与刘宇、林雅晴等人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合同非本人签字盖章)及办理微支宝业务。 |
处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 |
回复时间: | 2018/6/5 9:00:43 |
回复内容: | 该行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经查实,因业务流程规定,开通微信邮付业务是要经过管理部门审批后才能办理,经该行管理部门检查,确认该市民银行卡是未开通微信邮付业务,提请该市民不必担忧其账户会加办微信邮付业务,造成账户资金的损失;同时建议该市民如果不放心,可以将原账户销户再开立新账户。另对当班人员办理的业务进行检查,签订的租赁合同证实未经该市民同意,该市民与上述人刘宇、林雅晴产生任何经济纠纷、法律纠纷与该市民无关;确保该市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分。该行已确认未经该市民同意办理的业务均为未办理成功的。 该行就上述与市民进行沟通与解释,该市民表示接受,并已办理好业务,无异议。 协会回访投诉人,该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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