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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外借银行卡,当心沦为“工具人”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3年8月17日 | 浏览180 次]

 

切勿外借银行卡当心沦为“工具人”


典型案例

    客户谢小姐前往华夏银行某分行营业部柜台办理业务,表示因转房款需要,现需将手机银行额度调至每天120万,每日转账笔数200笔。针对客户的异常举动,我行工作人员提出疑惑点,房款一般只需转账几笔,不建议笔数一次性提升那么多。客户眼看办理业务无望,随即改变申请原因为年前公司发放年终奖需要,手机银行转账笔数150笔,限额必须是120万元。客户情绪逐渐激动,不时打电话跟他人汇报情况,柜面人员更加坚定客户存在隐瞒。客户最后一次声称,过年要给亲朋好友发红包,所以转账笔数需要这么多。结合客户这个诉求,我行工作人员表示,微信红包不涉及手机银行转账额度。最后客户以我行无权干涉办理业务为由,要求查看相关文件,同时以投诉95577、监管机构等为要挟手段,强迫机构为其办理业务。
营业室经理对其进行了多次风险提示后,该客户打完投诉电话后自行离开网点。随后网点将该客户情况上报分行运营管理部,成功在临近支行再次堵截该客户。

 


案例分析

    2020年10月以来,全国开展了多次打击出借、出售银行卡的“断卡”专项活动,金融机构需做到“识别你的客户”,针对本案例客户的异常诉求,网点需审慎办理,多方面分析客户业务的合理性。

 


消保提示


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章第十八条,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识别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02根据《华夏银行人民币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华银制〔2017〕203号,对于符合电信诈骗、洗钱等可疑特征的业务要加强对开户、转账、取现等环节的尽职调查等,结合多种可疑特征,进行综合判断,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03提示客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对于长期不使用、闲置或丢失银行卡,要及时做销户处理。

 


来源: 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公众号


责任编辑:阳江金融消协